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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考试时间、科目
考试定于2月19日举行,具体时间及科目为:
2月19日 (星期天) | 09:00—11:00 | 公共科目 |
14:00—16:00 | 专业科目 |
二、考点安排
本次考试宁波考区设宁波技师学院考点。请考生注意考试当天的天气情况,提前熟悉赴考点的出行线路,确保准时应考。
三、考前准备
(一)认真核对下发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内容。
(二)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、2B铅笔(不要削得太尖,以免划破答题卡)、橡皮、卷(削)笔刀、钟表(无声、无收发和无存储功能)、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,不得将手机作为计时器。黑色墨水笔用于在试卷、答题卡上填写汉字或数字;2B铅笔用于填涂信息点;严禁将手机、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和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、提包、资料等物品带至考位,随身物品需按要求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,否则将作违纪行为进行处理。
(三)考生请提前安排出行时间,尽早熟悉考点环境,合理安排出行路线,在开考1小时前到达考点。各考点学校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服务,入场时,规范佩戴好口罩。
(四)考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,电子身份证无法作为有效证件。证件未带的,可至考务办办理相应手续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,考试期间,不得提前交卷、退场。
(二)试卷、答题卡下发后,请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(试卷和答题卡首页),检查是否有缺页、破损或污迹,若发现问题,立即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答题卡破损或污迹的,不得更换。
(三)答题过程中,不得卷折、弄脏、弄破试卷和答题卡,不得在答题卡上打草稿、做标记,否则,将影响考试成绩。
(四)本次考试将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,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服从考务人员管理,保持考场安静。考场内不得吸烟,不得相互交流,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,按《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处理。
(五)本次考试结束后,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,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,按《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给予成绩无效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