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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>要闻动态>通知公告

        我市一次性留工补贴和企业节日加班补贴申报启动

        发布时间:2023-02-14 09:42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 宁波晚报

        2月13日,根据市人社、财政部门此前联合下发《关于做好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相关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甬人社发〔2023〕1号)的要求,2023年2月13日起,全市将启动一次性留工补贴和企业节日加班补贴申报工作。

        《通知》明确: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,坚持生产的我市企业,按实际从事生产活动5天及以上的省外户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;对在2023年1月22日至24日(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)正常开工的制造业、重点工程、外贸行业企业(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,或属生产、民生服务必需不能停工的企业),按实际从事生产的参保员工人数,给予每人每天600元标准的加班补贴(以上两项补贴参保情况以2022年12月为准,不含已申领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的返岗员工)。

        据了解,企业稳岗优工促生产补贴政策发布以来,社会反响热烈,截至2023年2月12日,全市经办机构已受理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企业7158家,涉及返岗人员63549人,金额2459.31万元。

        据悉,一次性留工补贴和企业节日加班补贴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3月12日,逾期不受理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“甬易办”平台向纳税所在地乡镇(街道)申报,市本级纳税企业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的乡镇(街道)申报。

        同时,人社部门特别提醒:“甬易办”平台为全市唯一申报平台(https://enb.heianzhimen.com/)。同时,企业须将加班单、考勤表、工资单等原始凭证保存到2023年底备查。